蔡籌不出五千萬保金 暫還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海外涉洗錢案,意外查出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前主秘王起梆違法放貸,轉投資鑒機公司,從中獲利二點二五億,並涉內線交易及洗錢,昨天依特別背信等罪名,起訴蔡、王等四人,蔡友才被求刑十二年。
台北地院昨晚召開移審庭,裁定蔡五千萬及王一千萬交保,蔡需另提供兩億書面保,兩人並限制出境。但蔡王兩人無法達交保條件,均先還押。
「將兆豐資源供私利之用」
檢方在起訴書中批評,蔡友才身為兆豐金董座,竟罔顧公司治理、金融秩序,意圖將兆豐金控及銀行資源納供私人利益之用,逐步建立屬於自己的金融王國。
同案被起訴的還有兆豐金前主秘王起梆、兆豐銀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兩人各被求刑十年、四年;鑒機前董座謝泓源涉及偽造文書罪,但認罪且繳回犯罪所得,獲緩起訴一年,應支付公庫卅萬元。
起訴指出,蔡友才在二○一四年底,暗自揣測續任兆豐金控董事可能性不高,萌生另謀他途。他急於謀求個人發展,無心於兆豐金控的經營,反利用兆豐金資源,招攬私募基金投資設立鑒機資產管理公司,並在境外設立以兩個兒子英文名所命名的「Nick&Ziv Capital Ltd.」公司。
招攬金主投資鑒機公司
去年十月開始,蔡指示王起梆招攬兆豐銀授信的潤泰、寶佳集團投資鑒機;同時招攬國內多位金主,如全聯董事長林敏雄、聯聚集團創辦人江韋侖、興富發集團總裁鄭欽天等人投資。今年二月廿四日,蔡、王指示謝泓源以不實會議紀錄向北市府辦理公司登記。
檢方查出,今年二月,潤泰集團以子公司名義,向兆豐銀申貸七十五億,並以中裕(宇昌)和浩鼎股票作為擔保品,這兩家公司股票都不在兆豐銀內部可作為擔保的名單內,蔡友才利用常董會主席身分,短短三分鐘就核准六十億;其中五十八億最後卻在今年三月卅一日及七月廿六日,以認購特別股方式流入鑒機公司。總計蔡友才涉違法放貸給潤泰共六十五億八千萬元,全流入鑒機。
檢方查出,鑒機公司獲潤泰集團尹衍樑、寶佳集團林陳海同意以認購特別股方式,各投資一百億元。鑒機在三月底第一次現金增資,款項由林陳海及尹衍樑各出四十億,但潤泰的四十億是向兆豐銀貸款,兆豐銀三月三十日核准,隔日就流入鑒機;七月廿六日第二次現金增資,兩方各出六十億,潤泰六十億中的十八億也是向兆豐銀貸款來的。
層層轉匯三人海外帳戶
蔡、王向特別股股東收取投資金額百分之一點五的「年度行政服務費」共二點二五億元,扣稅淨額約一點八億。這筆錢先匯往蔡友才香港帳戶,再按七成五、一成五、一成的比例,層層轉匯蔡、王、謝三人海外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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