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黨產委員會昨天針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召開第二次聽證會。黨產會引用國民黨總裁蔣中正日記及首任救國團主任蔣經國解密檔案,欲藉歷史資料讓救國團「一槍斃命」;救國團則請出德國和國內學界公法權威,從憲法、高院判例、歷史、政治乃至民進黨從蔡英文總統以下都曾與救國團沾邊,強力主張救國團從未受國民黨實質控制。
中正大學特聘教授、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黃俊杰指出,黨產條例的適用必須以政黨違憲為前提,因此應先將國民黨移送憲法法庭,被大法官宣告為違憲政黨後,才有討論其附隨組織的必要。
黨產會主委林峯正會後受訪表示,黨產會認定救國團是否為附隨組織時,自然會敘述理由,且可受公評,務必證據要完整。至於蔣中正日記的證據力,林峯正直言:「事實就是存在那裡。」
黨產會調查報告引蔣中正日記指出,民國四十六年八月七日,蔣中正主持國民黨七屆三八○次中常會,親自定位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亦為黨內重要青運機構,應接受黨的領導;蔣經國五十二年十二月對救國團同仁強調,救國團就是執行黨的政策。
但黃俊杰指出,最高法院在「志清大樓」的判決已明確指出,救國團於民國四十一年到五十八年間,隸屬國防部,屬政府機構。
救國團委任律師劉昌坪則反問,立法院長蘇嘉全大一寒假參加救國團的健行活動,蔡英文總統還曾接受救國團邀請,擔任民國八十一年冬令青年自強活動「國際經貿事務研習會」講師,如果救國團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那民進黨政治人物為何還要與救國團沾邊?
黨產會對附隨組織的認定,是直接參引前東德及德國的法律見解,救國團特別提出一份德國公法權威學者Starck教授的法律意見書;Starck是司法院長許宗力的指導教授,他認為,一九八九年的東德和二○一六年的台灣無法相提並論,不允許二○一六年的台灣無區別地繼受一九九○年的德國法,用東德法制來處理救國團更是明顯的援用謬誤。
黃俊杰質疑聽證會連「利害關係人」都搞錯,不是國民黨,而應是救國團員工,並提醒,黨產會若違法做出處分,日後政黨輪替,一樣將被追究責任,因此奉勸林峯正,最好趕快凍結黨產會的運作,以此證明:「時代力量不是民進黨的附隨組織」。
劉昌坪在最後陳述時則說,歷史人物說的話不能盡信,蔣說要反攻大陸,還說要殺朱拔毛,「我們有反攻大陸嗎?有殺朱拔毛了嗎?日記裡寫的真的是蔣中正的意思嗎?」他對這點很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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