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昨(2)日因安泰銀行不當銷售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祭出罰金1,000萬元,今年首件TRF處分案件,一罰就是單一銀行法定最高罰款。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說,正研擬新監理措施,未來銷售TRF等「複雜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銀行須有「訂價能力」,比如利用內部模型計算,銷售的金融商品「到底值多少錢?」
呂蕙容說,大部分銀行缺乏對「複雜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的訂價能力,都是看「上手銀行」(產品設計的銀行,通常是國際投資銀行)給予的報價,這不是很恰當,正研擬措施要求國銀須建立訂價模型,或有其他替代方式。
金管會昨日列出安泰銀行四項銷售TRF的缺失中,包含對衍生性金融商品的訂價未考量風險成本。其他三個缺失,分別是TRF銷售人員的資格不符、賣TRF給沒有避險需求的客戶,以及沒有做好「認識客戶」(KYC)程序。
銀行銷售TRF時,會要求客戶出示董事會紀錄,證明公司內部充分討論,了解所購買的商品。不過,立委黃國昌去年指安泰銀行替客戶偽造董事會紀錄,要求金管會調查。
呂蕙容說,昨日裁處沒有包含這部分,金管會正在金檢各銀行,看有無相關缺失;她坦言,目前還未看到偽造問題,因銀行提供編制董事會紀錄的「範本」給客戶參考,是否為「偽造」,還需釐清。
金管會2014年6月首次開罰不當銷售TRF,迄今共罰17家銀行,總罰金達8,600萬元,其中累計罰金最高的是安泰與台新銀行,各被罰1,200萬元;國泰世華、台北富邦與星展銀行,也各被罰1,000萬元。
呂蕙容說,中信、國泰世華、台北富邦、元大、日盛、永豐、大眾、星展、台新、澳盛、安泰等11家銀行,在缺失改善前,不准銷售T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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